对象函数
对象函数用于操作对象/映射。
KEYS
keys(obj)返回的给定的 map 参数中的所有 key 值, 举例如下:
keys({"a":1, "b":2})得到如下结果:
["a","b"]VALUES
values(obj)返回给定的 map 参数中的所有 value 值,举例如下:
values({"a":1, "b":2})得到如下结果:
[1,2]OBJECT
object(keys, values)接受两个 list 参数来构造 map 对象,第一个 list 作为 map 对象的 key,第二个 list 作为 map 对象的 value。两个 list 参数长度必须相等, 举例如下:
object(["a","b"],[1,2])得到如下结果:
{"a":1, "b":2}ZIP
zip(entries)接受一组 list 对象来构造 map 对象,每个 list 元素的长度必须为 2,每个 list 元素内的第一个元素将作为 key,第二个元素将作为 value, 举例如下:
zip([["a",1],["b":2]])得到如下结果:
{"a":1, "b":2}ITEMS
items(obj)根据给定的 map 参数构造一个 list 对象,每个元素都为一个长度为 2 的 list 对象,其中第一个元素为 key,第二个元素为 value,举例如下:
items({"a":1, "b":2})得到如下结果:
[["a",1],["b":2]]OBJECT_CONSTRUCT
object_construct(key1, col, ...)返回由参数构建的 object/map 。参数为一系列的键值对,因此必须为偶数个。键必须为 string 类型,值可以为任意类型。如果值为空,则该键值对不会出现在最终的对象中,举例如下:
object_construct("a", 1, "b", 2)得到如下结果:
{"a":1, "b":2}OBJECT_CONCAT
object_concat(obj1, obj2, ...)该函数是一个连接输入对象并返回新对象的函数。该函数至少需要两个输入对象作为参数。当输入对象中存在相同属性名称时,函数将选择输入列表中最后一个相关对象的属性,并将其复制到输出对象中。以下是一个示例:
object_concat({"a": 1}, {"b": 2}, {"b": 3})得到如下结果:
{"a":1, "b":3}ERASE
erase(obj, k)如果 k 是一个字符串,则返回一个新对象,其中键 k 被删除。如果 k 是一个字符串数组,则返回一个新对象,其中包含 k 中的键被删除。
erase({"baz": [1, 2, 3], "bar": 'hello world',"foo":'emq'}, 'foo')得到如下结果:
{"baz": [1, 2, 3], "bar": 'hello world'}OBJECT_PICK
object_pick(obj, k)如果 k 是一个字符串,则返回一个新对象,其中键 k 被保留。如果 k 是一个字符串数组,则返回一个新对象,其中包含 k 中的键被保留。
object_pick({"baz": [1, 2, 3], "bar": 'hello world',"foo":'emq'}, 'foo')得到如下结果:
{"foo":'emq'}OBJ_TO_KVPAIR_ARRAY
obj_to_kvpair_array(obj)返回一个从对象转换而来的键值对数组。
obj_to_kvpair_array({"key1":1, "key2":2})得到如下结果:
[{"key":"key1", "value":1},{"key":"key2", "value":2}]